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安徽醫科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遵循“公開、公、公正”的原則,全校師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程序。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三條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組,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監督與指導。教務處是轉專業具體實施部門,接受全校師生監督。
第四條 各院系成立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院系相關教師組成的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開展轉專業政策宣傳指導、報名、資格審核及轉入學生學業指導等轉專業相關工作。
第三章 轉專業條件和基本規則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校內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生理缺陷等,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的;
(三)學生確有專長,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專業推薦,經轉入專業考核證實,轉入該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第六條 轉專業限定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一)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的;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轉入上一批次的;
(三)文、理科之間或入學考試科目不一致者不得互轉;
(四)定向培養招生的;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
(六)專升本學生;
(七)留降級、退學、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及休學期間的;
(八)有關規定不允許轉專業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在與轉專業限定條件不沖突前提下,轉專業基本條件如下: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學兼優;無考試作弊和學術違規等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學業成績優秀,大一學年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必修課程第一次考核無不及格且考核方式為考試課的課程均學分績點達2.0及以上(課程重修成績不參與考試課均學分績點計算)。
第八條 轉專業基本規則
轉專業學生最多可申請三個專業,按照“志愿優先”規則轉入。在志愿相同的情況下,按考試課均學分績點從高向低依次轉入,對績點相同的以高考分 (不同省份的學生,以高考理論課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后比較,高考分相同的以英語成績折算百分制比較) 高者優先考慮其志愿,額滿為止。對所有第一志愿未能滿足的專業,按第二志愿從高分向低分轉入尚未滿專業,額滿為止。
第四章 轉專業基本要求
第九條 轉專業基本要求具體如下:
(一)轉專業計劃:各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人數的5%(其中臨床醫學專業不超過3%),轉出人數不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人數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計)。退役后復學學生轉專業不受轉入和轉出專業名額限制。
(二)申請人須符合轉入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最新文件規定為準)。
(三)臨床醫學(“5+3”一體化)和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專業不接收轉入。
(四)滿足轉專業基本條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入臨床醫學專業:①原專業為臨床醫學類本科專業學生;②高考錄取分數不低于當年臨床醫學類專業錄取最低分的學生。
(五)滿足轉專業基本條件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滿兩年退役后復學轉專業學生:
1. 在部隊榮獲“優秀士兵”或受到“團以上嘉獎”或榮立“三等功”等以上立功表現的:①大一學年專業培養計劃中考核方式為考試課的課程均學分績點達2.0及以上但未達2.5的,可直接轉入除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的其他專業;②大一學年專業培養計劃中考核方式為考試課的課程均學分績點達2.5及以上的,即可直接轉入所申請專業;
2. 未在部隊榮獲嘉獎、無立功表現的,按照轉專業基本規則進入轉專業程序,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第五章 轉專業工作程序
第十條 轉專業工作程序
(一)公布轉專業計劃及轉專業通知。學生大一學年所有課程考核完成后,教務處根據本管理辦法在教務處網站發布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數并發布轉專業具體工作通知。
(二)網上報名。學生根據轉專業工作通知要求,在規定日期內于教務系統內進行轉專業報名。
(三)院系審核。各院系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本管理辦法和轉專業工作通知,對本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并于院內公示無異議后報教務處。
(四)教務處審查。教務處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院系初審轉專業學生結果進行討論和審查,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議審議。
(五)學校批準。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批準轉專業名單后,由教務處制發轉專業文件并辦理相關手續。中途放棄轉專業者,必須在學校發文核準轉專業名單前,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該轉入專業不再遞補轉入名額。
二、安徽醫科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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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類(本) | 法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生物科學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電子信息類(本) | 醫學信息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類(本) | 生物醫學工程 |
基礎醫學類(本) | 基礎醫學 |
臨床醫學類(本) | 放射醫學 臨床醫學(“5+3”一體化)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學 麻醉學 眼視光醫學 兒科學 精神醫學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婦幼保健醫學 衛生監督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臨床藥學 藥物制劑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法醫學類(本) | 法醫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衛生檢驗與檢疫 醫學檢驗技術 康復治療學 智能醫學工程 醫學影像技術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助產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公共管理類(本) | 健康服務與管理 養老服務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勞動與社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