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負責黨支部工作,主要職責為:
1、主持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
2、認真學習、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的指示,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并檢查、總結黨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委報告工作,帶領支委一班人抓好黨建工作。
3、按照黨的干部路線和政策,對學校各級干部進行教育、培養、考察和監督。
4、協調各委員分管的各項工作,協調學校內部黨、政、工、團、婦關系,配合分管同志加強對工、團、婦組織的領導,協調好同校內民主黨派的關系,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發動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5、大力開展凝聚力工程建設工作,落實知識分子政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教學改革工作,使黨組織的核心保證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6、做好教職工和學生的政治工作,重點抓好教職工的師德建設,經常了解和分析黨員的、工作和學習情況。充分發揮黨員在學校工作中的模范帶頭作用。
7、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黨員民主生活會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
8、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9、負責組織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認真做好“創先爭優”。
10、負責安排、組織教職工的政治學習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