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桂林醫學院新生轉專業條件
為維護招生計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已被錄取的考生,根據“陽光招生”要求,一律不退檔案,入學后原則上不再進行專業調整。如確有轉專業需求的,入學一年后本科生按《桂林醫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高職生按《桂林醫學院高職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滿足學生個性、志趣和特長發展的需要,規范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學生轉專業的審批程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轉專業的基本原則
(一)指導:個人自愿,公開審核,擇優錄取。
(二)工作原則:公開、公、公正。
(三)根據錄取考生的計劃性質和科類,學生不可跨非定向和定向招生計劃之間轉專業,不可跨文史類和理工類之間轉專業;執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學生其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擬轉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四)不可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臨床醫學本科專業、口腔醫學本科專業不接收原就讀專業學制低于5年的其他本科專業學生轉入。
(五)原則上各二級學院各專業轉出或接收轉入學生的數量,本科不得超過該專業該年級學生人數的5%,高職不得超過該專業該年級學生人數的10%。考慮到醫學專業辦學的特殊性,每年學校會結合各專業具體辦學條件及學校整體辦學情況制定各二級學院各專業準許轉入的計劃人數,各二級學院須參照學校計劃數執行。
(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轉專業1次,填寫轉專業志愿1個,轉入新專業后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
(七)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當學期原專業課程學習,直到正式轉入到新專業;同時原專業的期末總評成績將作為轉專業資格的最終確定依據。
第二條 轉專業的條件
(一)在滿足轉專業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本著個人自愿的原則,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1.在讀一年級全日制本科或高職非定向學生。
2.品德優良,成績優秀,身體健康。
3.具有我校普通本科或高職學生學籍,注冊手續齊備,不欠任何費用。
4. 按要求修完所在專業教學培養計劃第一學年開設的所有課程;本科第一學年必修課程成績的均學分績點在同專業排名前10%,高職第一學年必修課程成績的均分在同專業排名前15%;必修課程的考試科目單科成績最低分值達到70分及以上,考查科目單科成績最低等級達到良好及以上。以上必修課程成績僅限正常期末總評成績,不包含補考和重修成績。
5. 如申請轉出的人數超過比例,或轉入的人數超過學校計劃數,則本科按第一學年必修課程成績的均學分績點排名,高職按第一學年必修課程成績的均分排名,從高到低推薦或擬錄取;如果前者排名相同,則本科按第一學年必修課程考試科目成績的均學分績點排名,高職按第一學年必修課程考試科目成績的均分排名,從高到低推薦或擬錄取。
(二)休學創業或入伍退役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符合本辦法第一條和第二條第(一)項的第2、3、4、5中相關要求者,可優先考慮;復學前在校修讀的必修課程如不能達到擬轉入專業第一學年教學計劃必修課程學分的70%以上,須轉入一年級學習。入伍退役復學學生轉專業的其他事項,參照學校武裝部相關文件執行。
(三)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并出具證明,由學校相關部門確認的確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四)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所學專業。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1.入學未滿1學年者。
2. 預科直升轉入或專升本錄取者。
3.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未解除者。
4.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入專業要求者。
5.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者。
6.應作退學處理者。
7.有過學籍異動者(不含休學創業和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
8.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不允許轉專業者。
第三條 轉專業的申辦程序
(一) 學校受理學生轉專業時間:第二學期末至第三學期初。
(二)教務處根據學校要求發布各二級學院各專業準許轉入的人數計劃和轉專業工作通知。
(三)二級學院工作程序:
1. 有意向轉專業的學生在當前所在二級學院報名,填寫《桂林醫學院本科、高職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并提供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及同意書。
2. 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對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材料簽署轉出意見,報擬轉入二級學院。
3. 擬轉入二級學院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學校轉專業的工作安排,審核學生材料并簽署轉入意見,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后,反饋到學生所在二級學院。
4. 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匯總本學院各專業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附學生個人材料,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二級學院公章,報教務處。
(四)教務處匯總、復核二級學院材料,將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在校園網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執行。
第四條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一)經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新專業班級的有關要求進行各項管理(包括學籍管理、教學管理、班級管理等)。
(二)獲得轉專業資格的學生,一般轉入一年級學習,如原專業已修的必修課程達到新專業教學計劃必修課程學分70%以上者,可申請隨原年級轉入新專業學習。
(三)按照轉入后新專業的畢業、學位授予要求進行畢業、學位審定。轉專業前已修課程與新專業課程相同且學分相同或偏高的可以互認成績,學分低于新專業要求或未修的課程必須進行重(補)修;其它在原專業已修讀合格,但不屬于新專業培養計劃之內的課程,可作為公共選修課獲得相應學分。
(四)經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其學籍變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務處負責完成。
第五條 附則
(一)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港澳臺籍學生轉專業,在符合《桂林醫學院港澳臺本專科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參照本文件執行。
(三)本辦法自2022年正式入學的學生開始執行。
二、桂林醫學院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統計學類(本) | 應用統計學 |
生物醫學工程類(本) | 生物醫學工程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醫學影像學 兒科學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臨床藥學 藥物制劑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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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助產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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