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在填報完志愿后,都會關心被不喜歡的專業錄取了怎么辦?大學新生可以轉專業嗎?轉專業條件如何?今天大風車小編給考生收集整理了一些關于大學轉專業的信息 ,僅供參考。
一、三峽大學新生轉專業條件
第五十一條 學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工作遵循教學資源允許、學生自愿、公開公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轉專業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十二條 休學創業復學或退役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經個人申請,相關學院考查后,學校可批準其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第五十三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可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學習。
第五十四條 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原因導致其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在專業相關要求的,經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確診,學生可申請經由救濟途徑轉專業。救濟途徑轉專業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十五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認可醫院的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照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五十六條 申請轉學的學生高考生源地為高考改革省份的,應符合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五十七條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湖北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招生時學生所在地錄取批次低于我校當地錄取批次的學生,不得轉入我校。
第五十八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二、三峽大學開設專業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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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體育學類(本) | 體育教育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國際教育 漢語言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日語 法語 英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播電視學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設教師教育、大數據與科學計算2個專業方向) |
物理學類(本) | 物理學(設物理學、教師教育、光電信息3個方向) |
化學類(本) | 化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智能制造工程 |
材料類(本) | 金屬材料工程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能源動力類(本)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輸電線路工程方向)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 |
電子信息類(本) | 通信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
水利類(本) | 水利水電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制藥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地質類(本) | 地質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建筑類(本) | 城鄉規劃 建筑學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工程 |
臨床醫學類(本) | 醫學影像學 臨床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
中醫學類(本) | 中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管理(工程造價作為工程管理的專業方向) |
工商管理類(本) | 財務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含智慧文旅與設計培養方向)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舞蹈學 音樂學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