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臨沂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臨沂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單身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除滿足上述條件外,未婚者需達到晚婚年齡,離異者,離異時間應達到2年以上。
新就業人員及外來務工人員:
新就業人員及外來務工人員,需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統一向市房產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城市建成區常住戶口,且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已繳納社會保險;
3、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無私有房產,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指城市建成區以外)務工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3、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4、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臨沂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按照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公告(在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及市住房保障網站、沂蒙晚報上發布),到規定的地點領取申請表;
2、按申請表上的要求填表,到相關部門開具所需證明,將證明等相關申請資料按規定粘貼到申請表,到相關單位蓋章;
3、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業務指導科提交申請表,由工作人員對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給予收件并進行編號登記。
4、受理申請后,由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牽頭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部門聯審;聯審合格后進行公示;
5、公示合格后,按照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分類搖號。其中,享受國家定期優撫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病殘人員,市級及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和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優先搖號選房。
6、待配租房源按照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三類申請人員數量及比例和優先保障順序進行配置。搖號后,按照先后順序組織申請人選房,選定房屋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發放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