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面試補貼,個人社保補貼,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補貼,一次性就業補貼,就業(創業)見補貼,免費參加高校畢業生雙千培養工程,免費參加就業創業培訓補貼,創業相關扶持政策。那么大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有哪些補貼政策?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大同大學畢業生就業補貼有哪些
2023年大同大學畢業生就業補貼政策暫無信息,以下是2022年度就業補貼政策僅供參考。
1.職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脫貧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情況等確定。
申領流程:
上述人員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下同)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對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下同)或個人信用賬戶。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及首批地方線上申領臺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4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補貼對象:
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不含培訓合格證)的脫貧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申領流程:
上述人員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政策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及首批地方線上申領臺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4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3.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
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按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申領流程:
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或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及首批地方線上申領臺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4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4.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
申領流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所在學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脫貧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學籍證明復印件等。申請材料須經畢業生所在學校初審和公示。
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及首批地方線上申領臺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4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5.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
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創業人員。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
申領流程:
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
受理機構: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類政策清單及首批地方線上申領臺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4號)
二、畢業生就業補貼領取流程
(一)窗口或網上申請。本補貼項目按月申請,申請人或代辦單位應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前在網上填寫《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表》。打印后簽名蓋章,持申請資料到受理機構提出申請;或將簽名蓋章的申請表和所需申請資料拍照上傳系統,通過網上提交受理機構辦理。
(二)受理。受理機構審核申請資料,辦結窗口受理或網上申請受理程序,向申請人發送電子受理回執,并報審核機構審核。
(三)審核。審核機構對受理機構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7個工作日內加具審核意見。
(四)公示。審核機構對已通過審核的申請進行匯總,將申請人信息及申請事項、審核情況等信息通過網站、服務窗口等渠道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審批機構審批。
(五)審批。
(六)資金劃撥。審批通過后,將資金劃撥至高校畢業生賬戶。如打款不成功的,將補貼資金退回至專項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