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產假工資計算公式: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所以計算公式一般是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0×產假天數。關于2024呼和浩特產假有多少天及工資標準如何計算,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相關的信息,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呼和浩特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對于產假的工資計算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二、呼和浩特產假具體有多少天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員工在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獲得幫助和補償,比如在產假、育兒假,其薪資、福利待遇等都不變。
在內蒙古只要是符合生育規定且參與了生育險的在職員工,不管是一胎、二胎還是三胎其工資=所在單位上年度的月均工資÷30×生育津貼發放天數(產假天數),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內蒙古及所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
產假本身就是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根據內蒙古生育條例規定,如果是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增加產假六十日,產假天數為158天,符合國家生育三胎規定,產假延長至90天,所以生三胎產假為188天。
三、呼和浩特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予以辭退,但是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