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產假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但是因為每個人所在地方是不一樣的,所以涉及的相關產假、生育福利等方面規定是會有差異的。以下整理了白山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白山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白山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白山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法定產假98天,符合條件的可延長60天。法律規定:《吉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女職工產假時間按下列規定執行:一、正常生育的,產假為九十天(含產前十五天); 二、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四、懷孕二十八周以上分娩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第十三條: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期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一)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享受婚假十五天;(二)女職工憑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三)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四)職工在享受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其正常工作對待,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白山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產假工資標準:產假工資標準是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休產假前的月工資標準發放,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克扣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的工資,也不能因為女職工在生產期間而辭退女職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白山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