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法定產假女職工順產產假一共擁有158天。其中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依法享受獎勵產假60天。總計為158天。以下整理了長沙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長沙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長沙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長沙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1.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產假(含60天獎勵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二、長沙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用人單位女職工在相關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產或終止妊娠后即可申領生育津貼待遇。
發放標準: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月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三、長沙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