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學院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九江學院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九江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第十八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的學校、專業完成學業;轉專業應以發揮學生專長、培養創新型人才為原則,轉學應以促進學生完成學業為原則。
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所學專業。
學生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學生轉學轉專業應當在同層次、同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之間進行;按照特殊類型招生學生應當在同招生類別(藝術體育特長生、高水運動員、軍事、公安、國防生等)院校(專業)之間進行。
第十九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學(專業):
(一)確有專長,轉學(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二)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學校(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學校(專業)學習的;
(三)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學(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予轉學(專業):
(一)入學后未滿一學期或本科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下一錄取批次轉入上一批次、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
(三)跨學科類別的(文理學科、藝術專業與非藝術專業、體育專業與非體育專業、地方與軍隊等);
(四)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培的;
(五)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小語種、預科生、民族班、享受招生優惠政策等);
(六)非統一招生的特殊招生類型的(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七)受到開除學籍處分及應予退學的;
(八)休學期間或二次轉學(專業)的;
(九)其他原則上有失公、公正的;
(十)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二十一條 大一學生轉專業程序: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未經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前,必須參加原專業學習和考試。申請轉專業的時間為每學年11月份,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一)學生須填寫轉專業申請表(教務處網頁上可下載),由轉出二級學院和轉入二級學院同意后,交原所在二級學院教務科,由二級學院匯總后12月10日前交到教務處學籍科備案。
(二)學籍科將于第二學期開學初公布轉專業名單。
(三)名單公布后,轉出的二級學院通知相關學生并做好相應的轉專業的后續工作。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于下學期開學初到轉入的二級學院辦理相關手續。轉入的二級學院應當根據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對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類別、成績進行認定和轉換。轉出的二級學院在跨二級學院轉專業學生學籍卡上注明學生跨二級學院轉專業情況,留存復印件,并將原件(學籍卡、信息卡、成績卡)移交給轉入的二級學院。
第二十二條 本科大二學生轉專業程序: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未經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前,必須參加原專業學習和考試。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一)二級學院內轉專業的學生于每學年11月份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經本院領導批準后交到所在的二級學院教務科。
(二)申請跨二級學院轉專業的學生于11月份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二級學院批準后,交給擬轉入的二級學院。
(三)擬轉入的二級學院于11月底到12月初(具體時間自定)對遞交申請表的學生組織相應專業基礎科目考核,考核課程一至兩門且與擬轉入專業密切相關,考試成績在良好(或75分)以上且所有課程(含申請學期課程)考核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且課程成績均分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學生,方能取得轉專業資格。
(四) 12月10日前,各二級學院對轉專業考試合格的學生的匯總表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備案。
(五)下學期開學初,教務處對二級學院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的期末考試成績進行核查后,公布轉專業名單。名單公布后,各二級學院通知相關學生并做好相應的轉專業的后續工作。具體程序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第二十三條 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商轉出、轉入學校雙方同意后,再按照先轉出后轉入的順序逐步辦理。
(一)學生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4份(省內)或5份(跨省)。
(二)附學生高考錄取名冊復印件、所在學校已學課程成績單、在校期間表現鑒定書、轉入學校提供的擬轉入專業當年該生源地錄取最低分的錄檢表復印件及轉學理由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一式3份并加蓋轉出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印章。
(三)省內轉學由轉出、轉入學校雙方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具印后送省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跨省轉學的,由轉出、轉入學校具印同意后,轉出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四)需轉戶口的由學生持《申請表》到學校所在地戶籍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五)轉學手續原則上應在每學期末集中辦理。
二、九江學院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專業 | 生物科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工程 金融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知識產權 |
教育學類(本) | 教育技術學 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體育教育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休閑體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日語 商務英語 翻譯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告學 |
歷史學類(本) | 歷史學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學類(本) | 應用物理學 物理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化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地理科學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地理信息科學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科學 生物科學(師范類) 生物技術(制藥方向)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機械類(本)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車輛工程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材料類(本) | 材料化學 金屬材料工程 焊接技術與工程 |
電子信息類(本)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聯網工程 網絡工程 軟件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數字媒體技術 |
土木類(本)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土木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制藥工程(生物制藥方向)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資源環境科學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工程(發酵工程方向)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藥物制劑 |
醫學技術類(本) | 醫學檢驗技術 |
護理學類(本) | 助產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工程造價 |
工商管理類(本) | 市場營銷 審計學 財務管理 會計學 國際商務 工商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本) | 物流管理 |
電子商務類(本) | 電子商務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 舞蹈學 舞蹈表演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廣播電視編導 播音與主持藝術 戲劇影視文學 表演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 繪畫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建筑設計類(專) | 建筑室內設計 園林工程技術 |
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專) | 城鄉規劃 |
建設工程管理類(專) | 工程造價 建設工程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 |
自動化類(專) | 機電一體化技術 電氣自動化技術 |
汽車制造類(專)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化工技術類(專) | 應用化工技術 精細化工技術 工業分析技術 |
航空運輸類(專) | 空中乘務 |
電子信息類(專)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計算機類(專) | 軟件技術 計算機網絡技術 計算機應用技術 |
臨床醫學類(專) | 臨床醫學 |
護理類(專) | 護理 助產 |
醫學技術類(專) | 醫學檢驗技術 |
健康管理與促進類(專) | 心理咨詢 |
經濟貿易類(專)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工商管理類(專) | 市場營銷 |
電子商務類(專) | 電子商務 |
旅游類(專)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導游 |
藝術設計類(專) | 廣告設計與制作 環境藝術設計 |
廣播影視類(專)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教育類(專) | 語文教育 英語教育 數學教育 歷史教育 體育教育 |
語言類(專) | 商務英語 商務日語 |
法律實務類(專) | 法律文秘 法律事務 |
公共管理類(專) | 人力資源管理 公共事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