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連云港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連云港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連云港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將全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由每月975元提高至每月1008元。
據了解,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依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和省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的決定》相關要求,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連政辦傳〔2023〕53號),對連云港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進行調整。
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中“失業保險金最低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的規定,全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由975元/月調整為1008元/月。新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各縣(區)按要求調整本地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
3、連云港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每滿1年享受2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剩余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月份,符合規定的,其期限可與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核定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合并后不得超過24個月。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