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銅陵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銅陵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銅陵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2號)和安徽省失業保險待遇標準調整相關政策規定,“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變化,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次月起調整”。
我市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由1650元/月調整為2060元/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1485元/月調整為1854元/月。
3、銅陵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分為三個檔次: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享受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5年起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合并期限最長為18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10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合并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