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控制環境;內控制度;預算;監督;內部控制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門。所謂內部控制,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保證正常的經濟活動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內部控制的職能不僅包括單位最高管理層用來授權與指揮辦理各項業務事項的方式方法,也包括記賬、審核、分析會計信息及報告的程序與步驟,還包括為單位經濟活動進行科學預算、控制和評價等。因此內部控制貫穿于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行政事業單位只要存在業務活動和內部管理,就需要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在日常管理中制定了很多的規章制度,但內部控制建設相對滯后,它不僅使單位財務信息失真,而且還妨礙國家資金的安全,所以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尤其重要。
(1)保障國家財政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資金多為財政撥款,如何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減少或防止個人貪污、非法侵占國有資產,必須建立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按照制度有章可循,規范各類收支行為,確保收入及時入賬,未設賬外賬,合理支出。避免財務工作的隨意性,造成國有資產不正當流失,從源頭上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完整。
(2)合理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可靠
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是反映一個單位在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同時也是國家制訂各種財政政策的依據。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規范單位的工作流程,不相容崗位分離,相互牽制,杜絕單位內部人員做假賬、弄虛作假,串通舞弊,進而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可靠。
(3)維護單位正常運行,實現更好地發展
伴隨著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公益事業高歌猛進,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事業單位分類、政府采購,公務卡制度,這些措施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規范單位正常運行,適應各項改革,實現單位發展戰略。
(4)有效預防腐敗,提升公共服務的效能
在經濟發展中,行政事業單位是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和社會事務的監管者,能否有效地履行職責,關鍵在于是否具備較高的內部管理水。而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是提高內部管理水的重要保證。同時,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可以降低經營活動風險,有效防范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從而提升公共服務的效能。
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1)對內控理解膚淺,缺乏內控意識,造成內控環境較差
較好的內控環境是內部控制制度
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但是內控制度本身對行政事業單位而言還比較陌生。什么是內控控制,怎樣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仍一知半解,比較茫然。有些單位首先從領導開始對內部控制制度認識不到位,輕視內控制度。認為單位已經建立了各項規章制度,現在財政部門又推行了一系列的財務制度改革,每年編制部門預算,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根本不需要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有的單位上下不齊心,員工認為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跟自己工作沒有任何關系。有的單位一直以來延續老傳統,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領導權限過大。領導對于建立內部控制意愿不強,認為這樣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2)未建立內部控制,或是內控制度建立不合理
距離財政部要求在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內部控制已經有段時間了,但是沒有遵照執行財政部的要求,沒有用內部控制制度來實現內部管理,是目前的普遍現象。有的單位只知道要建立內部控制,實現制度管理,至于如何建,建成什么樣的內控,如何評價內控效果均無從下手;有的單位用財務管理制度代替內控制度;有的單位建立了內部控制,但是它只是把其他單位的內控制度照本搬來了,根本就不符合單位實際;有的單位雖然建立了內控制度,但未嚴格執行,導致有章不循,內控制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墻上,卻未能落實到行動上,只是流于形式,成了擺設。內控方法不全面,內部控制設計不合理,如未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會簽制度,造成審批權限過大;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不相容崗位未相互分離,未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造成內部控制的漏洞,為腐敗與違法違規創造了條件。
(3)部門預算控編制不科學,預算控制薄弱
年來隨著部門預算推行,預算控制在某些程度上有了一定的改善,不過,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單位的預算控制仍顯薄弱。表現在:首先,預算編制粗放,沒有細化項目,未能做到零基預算。比如編制明年的預算,在業務部門沒有共同參與的情況下,財務人員只是在當年預算的基礎上增減,針對一些項目預算的編制沒有進行科學的論證,導致部門預算缺乏權威性,約束力低下。其次,預算執行隨意大,經費常常跨項目使用,沒有按照預算批復執行預算,安排各項支出。最后,編制決算報表時按照預算調整賬目,使得財務信息失真,不能反映單位真實的經費使用及財務狀況。
(4)缺乏必要的內外監督機制
內外監督機制是內部控制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關系到是否能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內外監督機制包括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目前,一些事業單位,由于規模小,人員少,一人往往兼任多個崗位,財務人員更少,出納會計雙肩挑,沒有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機構掛靠在辦公室,更談不上內部審計部門的建立。大部分行政單位或是規模較大的單位有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但是內部審計人員一般由財務人員兼任,而且受制于單位領導,開展工作缺乏獨立性。另外,內部審計僅限于對財務控制的監督,缺乏對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分析,以及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而主管部門、財政、審計部門、會計師事務所等作為第三方外部監督機構,其監督機制不完善,只是對一般經濟事項進行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控制建設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