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7〕23號
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社會事業局,各區(市)縣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號)及《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入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發〔2014〕5號)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全市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合理規劃入學學位。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對本地區義務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要做好轄區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入學原則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劃入學學位和制定實施辦法。
(二)科學制定劃片范圍。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各利益相關方參與的劃片和片區調整工作機制,強化劃片工作程序和內容的公開、公、公正。片區確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增強劃片工作的認可度和公信力,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情況,結合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客觀公正地劃定各校入學范圍,確保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都享有相應的學位。熱點學校的劃片范圍要根據情況逐步擴大。
(三)嚴格規范入學行為。公辦小學應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入學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劃片范圍內每一個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任何學校不得對小學新生入學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測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創新班等,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民辦小學招生時間不得早于當年春季開學前。
(四)堅持做好信息公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方式積極向社會解讀和宣傳成都市小學入學相關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小學新生入學報名登記工作啟動前,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區域入學報名方式及程序、登記公告、學校辦學條件、學校新生入學計劃等向社會公布;報名登記工作結束后,要向社會公布所屬各小學劃片范圍及入學名單。學校也要在校園網上主動公開相關重要信息。
二、日程安排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六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兒童入學,在此基礎上,根據區域內學校學位情況和適齡兒童數量等,確定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體入學實施辦法。
2017年起,中心城區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實行網上報名,在登記點審核確認的方式。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戶籍證件及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材料(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政府公租房協議、政府廉租房協議等),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審核點進行公辦小學入學報名資料審核。
其他區(市)縣除暫不實行網上報名外,其余流程與中心城區一致。
小一入學時間(工作日)內容
5月23?27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發布入學報名登記公告,并公布學校新生入學計劃
5月31日-6月4日中心城區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6月5?9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指定的審核點進行入學報名資料審核
6月15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入學報名登記名單
6月20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所屬各小學劃片范圍
6月22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所屬各小學入學名單
8月30日前適齡兒童家長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三、其他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而選擇就讀本區(市)縣以外學校或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其實際就讀學校所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督促其監護人將學生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并已在異地入學的《就讀證明》送交服務區學校。如此類已就讀學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就讀證明》或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根據區域內學位狀況,統籌安排入學。
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二)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入學,
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三)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余缺統籌安排入學。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成教發〔201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五)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加快解決中小學大班額問題的通知》(川教〔2011〕152號)精神,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人數控制在45人以內。
(六)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區域內小學一年級入學方案,并于5月19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要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針對往年易發問題,制訂招生入學工作預案,加強會商協調,穩妥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安全穩定。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本地學生已在異地入學就讀證明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成都市本地學生已在異地入學就讀證明
本人
,子女
系成都市戶籍,自愿放棄在戶口所在地
學校就入學,并已在異地入學。
學生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就讀年級
監護人姓名聯系電話
學生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詳址
現就讀學校全稱
現就讀學校詳址
備注:本表一式肆份,由學生本人、現就讀學校、戶口所在地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存檔。
法定監護人簽名:
接收學校:(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