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居住證、暫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1、關注“福建治安便民”公眾號,獲得申請辦理入口。
2、需要先進行實名注冊。方法是在福建治安便民公眾號主頁面,點擊辦事大廳?用戶中心?用戶注冊。在身份認證頁面填寫個人信息,點擊提交認證。在提交該認證后,大約1個小時內將收到認證結果。
3、關注居住證申領人的房屋地址。關注房屋地址有兩種方法:掃一掃所在房屋的二維碼門樓牌;或在公眾號主頁面,點擊便民服務?智慧房屋,并根據頁面提示操作,最終該房屋地址會顯示在智慧房屋首頁。
4、申請人要進行居住證申領人身份信息核實。步驟是在智慧房屋頁面,點擊房屋地址。進入房屋詳情信息頁面,點擊居住證申領模塊。隨后在身份核查頁面,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點擊提交。提交身份核查申請單后,等待內網身份核查。
5、申請人可進行暫住登記。方法是點擊微信端收到暫住登記消息,填寫暫住登記相關的信息,上傳相關材料,點擊提交登記。審核成功,微信端收到進行居住證受理的消息,審核失敗,微信端收到審核不通過的消息。
6、申報要居住證申領人的相關信息。方法是通過微信端收到的暫住登記審核成功消息,點擊進入進行居住證受理。填寫居住證受理信息,上傳相關材料,點擊提交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領人通過居住證受理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申領人將會接到領取居住證的通知。屆時,申領人需要帶上紙質申領材料到所在轄區派出所的居住證辦理窗口領取居住證,如果申領人在微信端提供的材料信息與實際不符,公安機關將不予發證,相關人員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辦理依據:
《福建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
辦理條件:
根據《福建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凡年滿十六周歲,從事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暫住地七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申報點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暫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當在住滿三十日后三日內申領暫住證,也可與暫住戶口登記同時申辦。寄養、寄讀的人員應當在到達暫住地七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申報點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不申領暫住證。正在服刑或者勞動教養的人員,獲準回家暫住的,應當憑執行機關的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登記。”
申報材料:
1.暫住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業主經營場所的流動人口,由留住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業主攜帶單位證明或營業執照及流動人口身份證件申報辦理;
2.其它流動人口持本人身份證件辦理; 3.育齡公民申領暫住證的,必須交驗計生部門審驗的婚育節育證明。
辦理流程:
(一)暫住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業主經營場所的流動人口,由留住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業主,攜帶單位證明或者營業證照及流動人口身份證件申報辦理;
(二)其他流動人口由本人持身份證件申報辦理。育齡公民申領暫住證的,必須交驗經計劃生育部門審檢的婚育節育證明。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時限:
1.在登記暫住戶口信息的同時申領《暫住證》,當場辦結。
2.集體辦理《暫住證》的3個工作日辦結。
3.在本市各縣(市、區)申辦的《暫住證》,有效期內可以在全市行政轄區通用,變更暫住地時應及時到入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所)登記。
承辦單位和部門: 公安局
辦理地址: 各公安派出所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