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禁養犬包括比特斗牛梗犬 、西藏獒犬、羅威納犬等36種大型犬只。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廣東禁養犬的名單有哪些,以及養犬的最新規定條例的相關資訊,供市民朋友閱讀參考。
一、廣東禁養犬有哪些犬種
1、比特斗牛梗犬
2、斯塔福梗犬
3、阿根廷杜高犬
4、巴西非拉狗犬
5、日本土佐犬
6、意大利卡斯羅犬
7、中亞牧羊犬
8、俄羅斯高加索犬
9、西藏獒犬
10、意大利扭玻利頓獒犬
11、法國波爾多獒犬
12、牛頭獒犬
13、羅威納犬
14、杜賓犬
15、英國馬士提夫犬
16、德國拳師犬
17、秋田犬
18、比利時牧羊犬
19、荷蘭牧羊犬
20、德國牧羊犬
21、法國狼犬
22、捷克獵狼犬
23、川東犬
24、佛蘭德斯牡牛犬
25、牛頭梗
26、紐芬蘭犬
27、愛爾蘭獵狼犬
28、阿富汗獵犬
29、威瑪獵犬
30、比利時馬林諾斯犬
31、蘇俄牧羊犬
32、安納托利亞牧羊犬
33、圣伯納犬
34、大白熊犬
35、大丹犬
36、中華田園犬
二、廣東養狗需不需要辦理狗證
養狗需要辦狗證,或者稱之為養犬登記證,狗證相當于狗狗的身份證,需每年辦理一次。辦理狗證時,需要先帶狗狗去動物檢疫所辦理免疫合格證,然后前往派出所提交申請。申請合格后,帶狗狗回到檢疫所接受身份識別芯片的注射,最后就可以領取狗證了。
三、廣東禁養犬的最新規定
2023年的養狗新規定暫無,以下是2022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預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畜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預防和控制狂犬病,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動群眾,釆取管理、免疫、滅犬相結合的綜合措施。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預防和控制狂犬病工作的領導,農牧、公安、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分工合作,認真貫徹執行本規定。
農牧部門負責犬類預防注射、疫情監測、檢疫,《犬類免疫證》和免疫牌的制發。
公安部門負責禁養區特殊需要養犬的審批、管理和《犬類準養證》的制發。
衛生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疫苗的供應和注射,傷病人治療及疫情監測,衛生宣傳教育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集貿市場犬只、犬肉、犬皮銷售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鎮、郊)、工礦、港口、機場、游覽區及其三公里以內的地區,經濟開發區、各類有對外經濟合作的鄉鎮政府所在地,均列為犬類禁養區。上述地區的機關單位、外國駐粵機構、外籍人士等,因特殊情況需要養犬者,須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領取《犬類準養證》并對犬只進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栓)養。
第五條 除第四條規定以外的鄉鎮及農村為犬類準養區。在準養區內養犬,犬主必須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辦事機構申請登記。農村養犬場須具備安全可靠的養犬地點和設施,報經當地政府批準,方可批量圈養。
第六條 經批準飼養的犬類必須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領取《犬類免疫證》和免疫牌,犬主應按規定繳納免疫注射費。新購入犬只,犬主應及時辦理審批、免疫手續。軍警犬的免疫和發證、牌工作由部隊和公安部門負責。
第七條 犬類管理、犬免疫注射收費標準,按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活犬、犬肉、犬皮須憑獸醫檢疫合格證方能出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上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收購、岀售或運輸。禁養區禁止活犬上市。
第九條 《犬類準養證》、《犬類免疫證》和免疫牌,不得轉借、涂改、偽造、買賣。因毀損或遺失時,應及時報告發證、牌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犬只宰殺或死亡,犬主必須及時向發證機關繳銷各種證、牌。
第十條 要建立人畜狂犬病疫情報告制度。發現疫情或可疑跡象,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縣衛生、向毗鄰鄉鎮通報。疫區市、縣衛生、農牧部門在四十八小時內向毗鄰市、聯防,防止蔓延。
第十一條 凡發生人畜狂犬病的地方,均列為狂犬病疫區,當地人民政府應采取緊急滅犬措施,一周內凈化疫區,疫區犬只應就地捕殺處理,不得外賣或轉移,并在一年內禁止引進外地犬只。死犬病疫區以狂犬活動區域以及可能受威脅的地區為范圍。
第十二條 凡發現狂犬或疑似狂犬病的家畜,一律捕殺、焚化或深埋,畜主不得要求賠償。
第十三條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不同情節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 凡違反第四、五、六條規定飼養的犬只,任何人都有權捕殺,犬主不得阻攔,并由管理部門處以罰款。
(二) 凡違反第九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犬只、犬肉或犬皮,并按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處罰。
(三) 凡違反第十條規定,由管理部門沒收證、牌,并處以罰款。
(四) 犬類咬人致傷,除責令立即捕殺外,犬主要承擔被咬者全部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損失;直接咬死他人或咬傷后因狂犬病死亡的,犬主要承擔全部喪葬費和撫恤金。咬傷咬死家畜、農禽,犬主要負責賠償。
(五) 拒不執行本規定,并阻攔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公安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者,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罰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二百元,由各管理部門根據本規定執罰。罰款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票據,罰款全部上繳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六年四月五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的《廣東省犬類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七條 各市、縣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