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延安最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錢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保險參續保工作,確保參保人員及時享受醫療保障待遇,根據《<延安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四個辦法的通知》(延人社發〔2011〕1號)《延安市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延醫保發〔2019〕26號)及《關于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就業人員均工資計算口徑和恢復征收大病保險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延醫保發〔2019〕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2020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續保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延安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2020年度續保工作從2019年11月起開始,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退休人員年基本養老金總額確定,工資總額的構成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繳費基數按實計算,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均工資60%的計算,高于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均工資300%的,以300%計算。市統計局公布的我市2018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均工資為68770元。二、嚴格執行繳費比例和標準1. 基本醫療保險:從2020年度起,凡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應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繳費比例和標準為:財政全額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6.5%繳納,其他單位按6.9%繳納,職工個人仍按本人年工資收入總額的2%繳納。2.大病保險:從2020年起,恢復征收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年工資總額和退休人員年基本養老金總額的1%繳納。三、 明確工作職責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分別負責所辦理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的審核工作,同時要加強同稅務部門的協作配合,嚴把繳費基數審核關,確保2020年度參保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