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院校(甲方):
實單位(乙方):
實學生(丙方):詳見附頁
為加強甲方的實學生在校外實的管理,確保實學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實任務,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實學生在乙方實期間的有關安全事宜,明確責任如下: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實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帶隊老師每天按規定的實工作時間(上午8:30,下午2:30)集合實學生、清點人數,帶領學生排隊進入實場地。
3、應有至少一名老師在實場地,負責及時處理實學生的有關請求以及和乙方的有關信息溝通工作。
4、帶隊老師每天晚上(原則上9:30)到學生宿舍清點人數,保證實學生按時就寢,杜絕夜不歸宿現象。
5、負責實場地及住宿場地以外實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實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組織,確保外出期間的安全。
7、負責實學生因違反國家法律或廠規廠紀而發生的糾紛、事端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處理。
8、負責實期間實學生請假的審批工作。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實學生的入廠安全教育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實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告知實期間的有關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實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努力完成實任務。
2、負責實場地的考勤工作,清點實人數,并作好記錄。
3、負責實場地及住宿場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排除實場地及住宿場地的安全隱患。
4、應實學生要求,做好學生公寓住宿人員貴重物品的寄存管理工作。
5、實學生在實期間發生人身損害及意外事故的,協助甲方及時救助。
6、保證乙方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對實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不得打罵學生。
三、丙方責任:
1、實期間要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2、實期間應服從甲方帶隊老師的管理。個人有事情處理或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向甲方帶隊老師報告;請假需向帶隊老師提交書面申請,應經書面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發生的意外事故,責任由個人負責。實學生請假期間應當注意自身安全,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3、在實場地應聽從乙方老師的指導。在實工作時嚴格按照規章和指導老師的要求進行工作,不得違規操作。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操作者個人負責。
4、實期間應在乙方提供的學生公寓住宿,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出勤紀律和作息安排(在學生公寓住宿人員每晚9:30回房間等候學校老師查房。學生公寓大門晚10:00關閉,晚10:00后在學生公寓住宿人員原則上不準外出,特殊情況下確需外出的須經學校實帶隊老師批準)。不得在外私自租房居住,不得夜不歸宿。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個人負擔。
5、實期間,實學生不得酗酒、打架斗毆,不得到網吧上網,不得到附火車編組站、周邊鄉村等其他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地方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及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6、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加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實院校(甲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實單位(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實學生(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實學生簽字見附頁,共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