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飛速發展,每天都有高樓大廈拔地而起,基礎設施建設越來越完善,我們的城市也越來越漂亮,城市飛速發展為市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最就有很多朋友向我咨詢,居住小區附工地的噪音污染嚴重,擾亂了正常生活,即將升學的孩子也沒辦法安心學習,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根據《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建筑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聲晝間(6:00-22:00)不得超過70分貝,夜間(22:00-6:00)不得超過55分貝。如果噪音擾民了,該怎么投訴呢?漯河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少?本文大風車網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漯河噪音擾民的投訴電話和投訴方式。
1.在企業廠界內,因其生產而造成的噪音擾民,可向成都市環保局投訴,投訴電話:12345。
2.交通噪聲及群眾自發組織的各類產生噪聲擾民活動、鳴炮、鳴笛以及娛樂場所產生的社會噪聲等,可向公安和文化部門投訴,投訴電話:110。
3.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方法招攬顧客的及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使用音響器材,所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可向成都市城管委投訴,投訴電話:12319。
拓展資料:
關于噪音擾民
1.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后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2.“夜間”的噪聲排放標準只是比“日間”標準更高而已。無論夜間還是日間的噪聲排放標準,其與認定“噪聲擾民”存在相關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關聯。即只要產生了與環境不相適應的噪聲排放,而且也產生了居民被干擾的后果,即可認定為“噪聲擾民”。
3.《噪聲法》對噪音擾民行為并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
4.根據《噪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例子
漯河市決定嚴格管控考試期間噪音問題,違者將被處罰。
據介紹,2018年6月1日0時至6月26日24時期間,嚴禁22:00至次日6:00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搶險、搶修作業除外)。確因工程工藝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在3日前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申報,經批準并向周圍居民公告后方能施工。
嚴格控制室內裝修活動。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8:00,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舉報電話0395-59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