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我國各個地方都有殘疾人,且每年因喪失勞動能力而無法獲得經濟來源,為此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為殘疾人保障生活,那2023年殘疾人可享受國家哪些補貼政策?能領多少補貼?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的相關政策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1、新余殘疾人補貼政策有哪些
2023年新余殘疾人補貼新政策暫未公布,以下仍是沿用的2022年的相關政策。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5〕63號)和《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4號)文件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可享受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可享受護理補貼。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新余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新余戶籍、持有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現行標準均為每人每月80元。
二、申領程序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書面申請,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員會等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一)自愿申請。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需填寫《江西省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并提供居民戶口本(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殘疾人證(復印件),各一式兩份,向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殘疾人還須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二)初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接到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同時將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一并報縣(區)殘聯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全的,殘聯應及時通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三)審核。縣(區)殘聯接到申請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并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同時將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轉送同級民政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民政部門應書面通知申請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并告知原因。
(四)審批。縣(區)民政部門接到申請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并將補貼對象姓名、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基本信息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公示7個工作日。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將其中一份審核合格的材料轉送縣(區)殘聯存檔;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區)殘聯,并告知原因。
四、資金撥付
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資金申請,將資金撥付至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按月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補貼對象一卡通賬戶(分宜縣、高新區:按月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鄉鎮(街道),再發放至補貼對象一卡通賬戶)。
2、殘疾人補貼申請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應由殘疾人本人、監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本人或監護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所在村(社區)代為提出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
(二)初審。鄉鎮(街道)收到申請后,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殘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狀況進行核實,提出初審意見,未通過初審的應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審核。縣(市、區)殘聯收到初審意見之后,對申請人的殘疾狀況進行審核,審核工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審定。縣(市、區)民政部門根據殘疾人及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定,審定工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通過審定的名單應由鄉鎮(街道)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未通過審核、審定的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