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醫保繳納流程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粵省事”,或長按識別下方二維碼進入粵省事小程序;
2.進入小程序后,修改所在城市為“湛江”,在主頁中向下拉,點擊常用服務中的“稅務”;
3.在跳轉頁面中點擊登錄后,即可查看可辦理的稅務種類,在此頁面中按個人所需選擇“城鄉居民社保服務”;
5.確認個人信息無誤后,選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并點擊下一步即可查詢到本人應繳款項及金額,最后點擊繳納即可。
繳費方式:
單位繳費、個人繳費。
單位繳費:
在公司工作的,單位代辦人會在每個月繳納社保
個人繳費:
已參保續保人員及時在原扣費存折上存入足夠的繳費金額,也可以登錄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粵省事”微信小程序繳費,或直接到參保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費。
新參保的請到戶籍所屬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社區(村)辦事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在“粵省事”小程序首頁點擊“稅務”服務,在“個人稅務”版塊找到“社會保險費”-“城鄉居民社保服務”/“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服務”。
點擊“城鄉居民社保清繳”,可合并多條應納金額記錄進行繳款。參保人除了可以為自己繳費以外,還可以通過“家庭繳費”為自己的家人一起繳費(需先行前往線下社保局綁定家庭關系);如果不想去社保局,也可通過“代他人繳費”幫家人或朋友繳費。
湛江市醫療保障局發布了
《關于印發湛江市2021年度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每人每年280元
城鄉居民集中參保時間為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01
參保繳費時間
(一)各縣(市、區)城鄉居民 (含高校大學生)集中參保時間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集中繳費時間: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5月31日。
02
繳費標準
2021年度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80元。
03
參保對象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戶籍的城鄉居民、持湛江市居住證的外市戶籍居民、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
04
參保繳費方式
(一)家庭參保
城鄉居民以戶為單位全員參保,由稅務部門代征醫療保險費,參保時攜帶戶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證(湛江市外戶籍居民的須提供未參加外地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或承諾書、港澳臺居民須提供港澳臺居民有效證件)、湛江開戶的銀行存折(有個人結算功能、正常使用的有效賬戶)及復印件,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屬的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醫保辦)辦理參保手續,填寫參保申請表。
已登記參保的家庭,由醫保系統默認續保登記。參保登記信息有變更的,如人員變動、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參保身份、銀行賬號、手機號碼等變更的,請持戶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證、身份變更材料、新的銀行存折等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屬的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醫保辦)辦理變更手續。
(二)特殊困難人員參保
符合政府資助參保的五保戶、孤兒、“三無”人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按照年度繳費標準,辦理由政府資助參保手續。退出人員隨家庭辦理參保手續。
05
待遇標準
(一)住院醫保待遇
按醫院的類別確定待遇,參保人在鄉鎮衛生院、一、二、三類醫院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分別為100元、100元、300元、500元;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0%、50%,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五保戶、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住院,不設起付線,住院報銷比例增加10%。
70歲以上老人住院報銷比例增加5%。
(二)門診醫保待遇
1.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可在參保所在地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享受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2.特定門診待遇
患有高血壓病、冠心病等28個病種的參保居民,可申請辦理門診特定病種手續,在門診治療按規定給予報銷醫療費用。在省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辦法實施后,按省規定執行。
(三)大病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加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80萬元。
(四)兒童重大疾病保障
將0-14周歲(含14周歲)兒童重大疾病的限定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城鄉醫療救助基金補助20%。
(五)異地就醫待遇
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已全面推開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工作。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登記手續或經本市三甲醫院或五縣(市)人民醫院轉診的參保人,到異地聯網結算定點醫院住院,其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按本市同級定點醫院的待遇標準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