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后的養老金問題
1、延遲退休后,什么時候才能拿到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就是說,目前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但是十四五規劃中提到將逐步提高養老金繳費最低年限,所以未來有可能繳滿15年社保,依然不能領取養老金。
2、延遲退休后,養老金能領多少錢?
這里我們還是以江蘇省舉例,根據江蘇省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來看,延遲退休最短時間不得低于一年。
首先,累計繳費不滿一年的部分,以南京市為例,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以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不計算,所以,一般到辦理退休手續時,如果你差幾個月繳費滿一年的,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會建議你交足一整年。
這樣在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時候,繳費年限就能多算一年,延遲退休對于一部分繳費差幾個月滿一年的參保人,其實是一場及時雨。
比如,你累計繳費時間是29.7年,如果延遲退休是1年3個月,你再交1年3個月的話,最后計算養老金水就能按照31年計算。
以江蘇省為例:
江蘇省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1%。
江蘇省基礎養老金計發公式中的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均工資即為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江蘇省2021年月均工資為8635元,按照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為5000元;
以繳費29年計算,每月基礎養老金是1977元左右;
以繳費30年計算的話,每月基礎養老金是2113元;
月差距在136元,一年就多拿1632元。
3、還沒到退休年齡,人就去世了,交的養老保險怎么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養老保險的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也就是說,社保繳納人去世的,自己交的這一部分的養老保險的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繼承人或者指定受遺人全額取出的,但是統籌部分的養老金,是不可能得到的。
除此之外,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因公死亡的,其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