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房公積金12329”微信臺自2017年6月上線至今,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為全省29萬余名關注了微信公眾號的繳存職工(占我省繳存職工67%)提供了快捷可靠的查詢服務。成績喜人,但服務無止境,為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拓展服務內容,“青海住房公積金12329”微信臺迎來了又一次重大改版升級!
此次升級在保持原有查詢類服務不變的情況下,新增了業務辦理類功能,開通物業費提取、退休提取和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本中心貸款三項柜面提取占比最大的業務。
實現繳存職工足不出戶指尖辦理公積金業務,且錢款實時到賬,在緩解柜面人流壓力的同時大幅提升了服務效率。
此次升級為更好的提升用戶體驗,業務辦理功能暫時僅對青海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開放。誠邀所有繳存職工一起參與體驗新版“青海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12329”微信公眾號臺,同時,廣大繳存職工也可以通過微信臺留言或撥打服務熱線(0971-12329、0971-6515471、0971-6515472、0971-6515473、0971-6515474)。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提取流程
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審核后才可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指定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托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后,方可辦理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