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部門獲悉,
11月1日起,
我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全省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市襄城區、樊城區執行第二檔最低工資標準,即全日制、特殊工時制的為1500元/月,小時工最低小時工資為16元/小時;
襄州區、棗陽市、老河口市執行第三檔最低工資標準,即全日制、特殊工時制的為1380元/月,小時工最低小時工資為14.5元/小時;
宜城市、?悼h、谷城縣、南漳縣執行第四檔最低工資標準,即全日制、特殊工時制的為1250元/月,小時工最低小時工資為13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將影響領取最低工資勞動者工資、因病休假期間病假工資、帶薪休假員工休假工資、失業保險金、試用期員工工資等。
用人單位應根據其經濟效益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活動,合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和工資標準,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在依法簽訂的勞動者合同中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工資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門表示,各用人單位要抓好貫徹落實,及時啟用新標準,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日,省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通知明確: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就業狀況、物價指數等因素分四檔調整。
分四檔
擬將現行的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依次調整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4檔。最高漲20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6元、15元、14元、12.5元擬調整為18元、16元、14.5元、13元。最高漲2元。
適用區域
第一檔的適用區域
武漢市7個中心城區及漢南區、東西湖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二檔的適用區域
武漢市其余4個遠城區,襄陽市襄城區、樊城區;宜昌市5個主城區。
第三檔的適用區域
黃石市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鐵山區、大冶市; 十堰市茅箭區、張灣區;襄陽市襄州區、棗陽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荊州市荊州區、沙市區;荊門市寶東區、掇刀區,京山縣,鐘祥市;鄂州市鄂城區、華容區、梁子湖區;孝感市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黃岡市黃州區;咸寧市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隨州市曾都區;恩施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
第四檔的適用區域為神農架林區和其他縣(市)。
標準適用范圍
新出臺的標準適用于我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第10次調整
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我省第10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上一次調整時間為2015年9月1日。
附件:湖北省分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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