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新疆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新疆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申請異地就醫結算時,首先要到當地社保局領取異地居住退休(內退)、外派工作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申報表。
2. 填好個人相關信息,在新居住地確定好3家符合規定的醫院后,再由這3家醫院及居住地社區、原單位等在表格上蓋上公章即可。
3. 申報表貼上期免冠照片后交原居住地所屬社保局一份,參保人員自己留檔一份即可。
二、新疆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大病補償有起付標準,即年度內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后、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后、新農合參合人員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萬元以上(含1萬元),可享受大病保險補償政策。
報銷比例
超過起付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進補償。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部分按50%予以補助;5萬~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予以補助;10萬~20萬元(含20萬元)部分按60%予以補助;20萬元以上部分按65%予以補助,在支付范圍內不設最高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