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濰坊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
生育津貼申請
原《生育待遇申請表》取消,改為《2020年濰坊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告知書》,不再需要單位蓋章。
一、申報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費)待遇需提供的材料
1、在本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企事業參保女職工,可持本人社保卡和《生育聯網承諾書》直接到定點醫院辦理住院手續,符合報銷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由醫保局與醫院聯網結算。
2、因特殊情況不能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費)的,持以下材料可同生育津貼一并報銷: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生育醫療費發票原件;出院記錄(加蓋醫院公章)。
(3)醫療保障經辦業務臺無“兩證”(生育服務手冊和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的職工,可自愿選擇提供“兩證”或提供本人承諾書 1 份;
二、報銷生育津貼需要的材料:
1、已聯網報銷生育醫療費的,準備以下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醫療保障經辦業務臺無“兩證”(生育服務手冊和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的職工,可自愿選擇提供“兩證”或提供本人承諾書 1 份;
2、未聯網報銷生育醫療費的,按報銷生育醫療費提供材料。
三、申報企業女職工流(引)產、計生手術需提供的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醫療保障經辦業務臺無“兩證”(生育服務手冊和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的職工,可自愿選擇提供“兩證”或提供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背計劃生育證明或提供本人承諾書 1 份;
3、流、引產住院(門診)收費專用票據原件;住院或門診病例原件或復印件 (須在病歷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四、申報企業男職工生育補助金需提供的材料(前提條件是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生育醫療費發票原件;住院病歷中的出院記錄(加蓋醫院公章);
3.醫療保障經辦業務臺無“兩證”(生育服務手冊和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的職工,可自愿選擇提供“兩證”或提供本人承諾書 1 份;
4、參保男職工配偶無工作承諾書1份。
五、目前生育待遇
1、生育醫療費:限額為2200元;2、產前檢查費:定額800元;
3、津貼:單位上個繳費年度的月均繳費工資,享受待遇期間,必須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
六、男職工生育補助金:定額為1100元,在新農合已報銷的,扣除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