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下,人才已經上升到第一生產要素,目前各個城市,尤其是二線城市,為了進一步增強自己的城市地位、提升城市檔次和全國的排名,對于人才競爭比較激烈。當下,中國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紅利不復存在,因此爭奪越來越有限的勞動力人口就成為當務之急。那么2019年徐州人才引進政策有哪些?徐州人才落戶政策如何規定的?徐州人才引進補貼標準有哪些?本文大風車網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徐州人才引進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徐州出臺《關于加快建設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首次在徐購房,經認定可享受購房金額的50%、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購買自住用房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2至4倍。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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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建設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的意見
(2018年2月9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全力服務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建設,根據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省委《關于聚力創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環境的意見》(蘇發〔2017〕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人才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堅持黨管人才,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市場導向,堅持全球視野,服務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建設,加快推進實體經濟振興轉型,全面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注重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圍繞產業發展布局人才鏈,圍繞富民工程加長人才鏈,聚焦重點、高端引領、精準發力,加快集聚產業發展緊缺人才、充分激活現有人才、穩定用好關鍵人才、培育造就高端人才,以人才結構優化引領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以人才集聚推動產業集群,把人才優勢轉化為創新優勢、產業優勢、發展優勢,全力推動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建設,為發揮“三個作用”、推進“兩聚一高”、建設“強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堅實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2、主要目標:實施“彭城英才221重點人才計劃”,到2020年,新引進培育諾貝爾獎、圖靈獎等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中國或發達國家院士等頂尖人才(團隊)20名(A類);新引進培育國家“*”“*”專家等掌握核心科技、引領產業發展、國際國內知名的領軍人才(團隊)200名(B類);新引進具有博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創新成果、能夠突破關鍵技術,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工作經歷的研發和管理人才以及金融服務、商貿物流、文化創意等領域的雙創人才1000名(C類),建設結構合理、規模宏大、作用突出的技能人才、行業人才和本碩博畢業生人才隊伍,持續擴大全市人才工作在淮海經濟區的比較優勢,著力打造淮海經濟區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區、高層次人才集聚區、產才融合示范區和人才生態最優區。
二、大力引進培養高精尖缺人才
3、實施頂尖人才引進計劃。對引進培育的諾貝爾獎、中國或發達國家院士等頂尖人才(團隊)(A類),簡化程序、一事一議,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資助,給予頂尖人才個人最高500萬元獎勵,核心成員(不超過5人)每人最高100萬元獎勵。市財政3年內給予頂尖人才每月2萬元的特殊人才補貼。
4、實施領軍人才集聚計劃。對引進培育的國家“*”“*”專家等領軍人才(團隊)(B類),最高給予3000萬元項目資助,給予領軍人才個人最高300萬元的獎勵,核心成員(不超過3人)每人最高100萬元獎勵。
5、實施雙創人才倍增計劃。引進培育具有博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專業工作經歷,對企業認可的雙創人才(C類),給予每人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全職引進的金融服務、商貿物流、科教文化等領域年薪超過50萬元的人才,可放寬學歷、年齡等條件限制。
6、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載體建設,重點建設10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20家技能大師(勞模創新)工作室,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緊缺職業(工種)國家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技能人才,給予每人1萬元補貼。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國家級獎項的個人或團體,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并給予所在單位10萬元獎勵。
7、實施民生事業人才支持計劃。按照“一行業領域一人才工程”的原則,優化實施“雙百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重點加強教育、衛生、社會工作、農村實用人才、鄉土人才、文化藝術等行業人才隊伍建設。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留住用好、加快引進名師優師,加大力度引進培育醫學專家、打造優勢專科,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提高社區管理水,引進培育農業創新創業團隊、加速推動鄉村振興。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專門引才育才計劃,明確相關人才引進培養的標準、途徑和扶持政策。
8、實施“名校優生”引進計劃。企業全職引進或在徐自主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首次在徐參加社會保險并正常繳費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租房補貼和生活補貼。經認定,對于我市主導產業發展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一流大學(學科)及駐徐高校本科生,三年內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補貼,每月1200元、900元、600元的生活補貼,非徐州籍大學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親交通補貼。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博士畢業生參照執行。
三、創新人才引進工作機制
9、激發用人主體引才活力,企事業單位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或團隊,經評審,對新引進培育A、B、C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用人單位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推行人才在高校院所與園區“雙落戶、雙待遇”制度。對招收博士后進站的企業,給予每人8萬元的資助,對出站后留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3年內每年給予10萬元補助。
10、鼓勵引進高端人才中介組織和國際獵頭機構,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對引進的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認定,給予10萬元補貼。中介機構每引進1名A類、B類、C類人才,經認定,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11、加大外國人才引進力度,在高層次人才集聚的國家和地區建立招才引智聯絡機構,經認定,給予每家最高30萬元補貼。鼓勵企業引進外國專家,經評審,給予5?10萬元補助,引進外國專家獲得國家、省級項目支持的,給予引智項目資金1:1配套支持。
12、以各類開發園區為重點,打造引進培育人才的企業臺、孵化臺和國際合作臺,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等人才臺提檔升級,特別重大的可“一事一議”,給予特殊支持。對接高校院所、國內外研發機構、知名跨國公司等在徐建立新型研發機構,對引進的世界一流頂尖人才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高水規劃建設“院士居創園”,積極吸引全球頂尖人才向徐州集聚。持續開展“贏在徐州”雙創大賽等品牌活動,重點吸引和支持高水國際學術會議(學術組織)、專業論壇在徐州舉辦或永久性落地,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四、加大投融資扶持力度
13、設立“彭城英才”投資基金,初期規模10億元以上,專項用于支持人才企業(A、B、C類人才領辦或創辦的企業,下同)發展。圍繞裝備與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電路和ICT、生物醫藥等主導產業,重點支持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我市創業的高層次人才。
14、鼓勵商業銀行、科技銀行對人才企業采取差異化信貸管理,對列入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初創期企業,給予小額創業貸款,由財政對人才企業項目單筆600萬元以下的銀行貸款給予70%的風險補償。
15、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人才企業的支持,對備案風險投資機構因首投失敗,經評估認定的,最高給予原始投資額20%、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的風險補償,單個投資機構每年度獲得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16、人才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和新三板掛牌的,除享受市級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政策外,對其首次成功融資后,在徐實際投資額超過融資額80%的,給予人才本人100萬元獎勵。
17、對在徐注冊并經省級以上金融主管部門備案的創投機構,每幫助1家所投人才企業成功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掛牌的,經認定,由財政給予創投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
五、健全人才服務機制
18、提供優質便捷服務。健全完善人才服務全程協辦制度,實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辦結、一站式答復”,為各類高層次人才提供“零障礙、全過程、專業化、低成本、高效率”的優質服務。對高層次人才發放“彭城英才卡”,憑卡可享受出入境證件、戶口準入、社保結轉、住房公積金、駕駛證換發、醫療保障等“綠色通道”待遇。
19、實施高層次人才安居工程。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人才安居政策體系,通過租賃補貼、購房補貼、人才公寓等方式,為各類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對自主創業和全職引進的A、B、C類人才,首次在徐購房,經認定可享受購房金額的50%、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人才可在我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自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購買自住用房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2至4倍。
20、優化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對自主創業和全職引進的A、B、C類人才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原則,結合人才意愿安排入學。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來徐合作辦學,推進中小學國際合作辦學和國際學校建設,滿足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
21、提升人才醫療保障水。完善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待遇,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就醫,各三甲醫院提供綠色通道,實行預約服務,探索“家庭醫生+便捷醫療”服務模式。每年度為高層次人才安排一次免費體檢。
22、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外籍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公安機關全程協助辦理,盡快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尚未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需多次臨時出入境的,辦理1?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或居留許可。
六、加強人才工作保障
23、優先保障人才投入。市縣兩級財政根據人才發展實際需要,在年初預算中優先足額安排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確保各項政策性資金落實到位。開展人才投入績效分析,不斷優化人才投入結構和方式,加強人才資金投入監管,不斷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24、壓實人才工作責任。落實黨委(黨組)書記人才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將人才工作履責情況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的重要內容。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健全黨委聯系專家制度,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至少掛鉤聯系1名重點人才(項目),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問題。由市委督查室牽頭,嚴格督查機制,確保人才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5、完善人才工作考核。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注重發揮主管部門作用,注重與縣(市)區重點經濟工作考核相銜接,建立“人才工作項目化、項目推動部門化、部門考核條線化”考核評價機制,以主管部門專業化考評推動條線人才工作專業化開展。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撥付有關經費的重要依據。
26、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通過舉辦主題沙龍、專題論壇、開展聯誼活動等形式,推動高層次人才之間的互動交流。優先推薦高層次人才參選或提名徐州年度經濟人物、優秀企業家、“兩代表一委員”和勞動模范,提高各類人才的榮譽感和獲得感。運用多種媒體,加強政策解讀,進一步提高政策的影響力。強化輿論引導和優秀人才、工作典型宣傳,著力營造尊才、重才、愛才的良好氛圍。
27、鼓勵縣區政策創新。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參照制定出臺新一輪的人才引進、培養和創新創業扶持政策。支持鼓勵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高新區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市級各類人才項目給予傾斜。
28、規范資金支持渠道。本意見涉及的各類經費,五縣(市)、銅山區、賈汪區由同級財政承擔,對于政策支持力度大、服務保障成效好、引才用才績效顯著的,經考核認定,市財政給予獎補;主城區、新城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按1:1比例由市、區財政承擔;對徐州高新區引進A、B類人才,經評審,市財政給予50%獎補。支持在徐高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市高校專項發展資金給予支持。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注: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
A類:頂尖人才。包括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等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中國或發達國家院士、國家“*”頂尖人才、國家“*”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任職的國際著名學者,以及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B類:領軍人才。包括國家“*”“*”專家、國家杰出(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教育部*特聘教授和一流學科學科帶頭人、中科院“*”專家,國家實驗室、國家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以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負責人,二級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C類:雙創人才。具有博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創新成果、能夠突破關鍵技術,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工作經歷的研發和管理人才,企業全職引進的金融服務、商貿物流、文化創意等領域的人才,以及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雙創人才。